致各領隊 / 負責人 :
謝謝各位參加 [Bromance Sport 籃球聯賽],及一直以來對本會的支持。
本會在今屆賽事比賽前,有一些重要事項希望各球隊注意及遵守,詳情如下:
重要事項
1. 當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訊號,是次比賽將自動取消。若比賽舉行前二小時,天文台懸掛雷暴或雷雨警告訊號、黃色暴雨戒備訊號、紅色暴雨警告訊號、三號或以下颱風訊號,是次比賽將依天氣情況,由本會負責人決定比賽是否繼續進行或取消,並會個別通知各領隊或球隊負責人有關事項。如參加者收不到任何通知,則表示比賽按照原定時間、地點舉行。
2. 如發生意外事故,本會有權決定更改或取消比賽,並會個別通知各領隊或球隊負責人有關事項,亦請各球隊隊員密切留意本會發放的最新資訊及安排。
3. 參加者比賽期間請小心照顧自身安全,清楚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及健康是否適合比賽。如有任何意外、受傷及傷亡,本會恕不負責。
4. 參加者敬請留意言行及操守,切勿做出任何傷害他人或影響比賽進行之行為。如有違反,本會有權立即終止比賽。
5. 各領隊及球隊負責人對該隊球員及有關之觀眾,應勸導和約束格守球場秩序以免發生不愉快事件。而當球證發現該球隊的球員或有關之觀眾在影響球賽時,球證有權要求該球員或有關之觀眾離場或可以馬上終止比賽,而本會亦有權暫停或終止該球隊或該球員往後的比賽。
6. 倘若在比賽中發生糾紛而引起騷動被當局控告者,與球隊有關之領隊及球隊負責人有可能須負法律上責任,而一切事情,本會恕不負責。
7. 如有球隊隊員被賽會職員投訴,違犯章則或違反體育精神或被當值裁判員判「奪權犯規」者,賽會接報告後交由比賽小組或紀律小組審訊判決,在判決前該球隊或該球員暫時不能參加比賽。如嚴重者,還會停止該球隊或該球員往後的比賽。
8. 如有特別要求(例如增加球員),請參加者先以電子郵件向本會負責人徵詢並獲得同意後才進行。如欲增加球員,必須於下次出賽前廿四小時通知委員會,並需繳付三佰元之手續費才可以作賽。而如沒有經過同意而出場作賽,本會會馬上終止該球隊的比賽及將該球隊扣分。
9. 請各位參加者遵從大會指示,若有任何需要請先向負責人請示,切勿自己行事。
10. 每隊隊員必須於指定時間前十五分鐘到達賽場,簽到及核對身分證明文件,開賽後不得更改。球隊如累積兩次未能派出足夠球員出席賽事而事前未有通知本會,本會則有權取消其以後在季中之出賽資格。
11. 參加者所攜帶之物品,需自行負責,如有遺失,本會恕不負責。
12. 其他比賽規則請參考本會所發出的 [Bromance Sport 籃球聯賽 - 比賽規則],本條款及比賽規則如有未完善之處,本會保留最終修訂權。